“新艺术”运动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欧洲兴起的一场影响范围相当大、内容极其广泛的设计运动。从1880年代到1910年代,延续时间将近30年。
然而,在这一时期中,苏格兰的马金托什和西班牙的安东尼高迪,它们的设计几乎看不见丝毫共性,贝伦斯在德国的产品设计和吉马德设计的巴黎地铁入口仿佛身处两个时代,哪怕是法国的两座城市之间,“新艺术”的风格也不尽相同。
在“新艺术”发源地的法国,这场运动主张曲线、自然主义的装饰动机,反对直线和几何造型,反对黑白色彩,反对机械和工业化生产。
(巴黎地铁入口-吉马德)
而这与马金托什和彼得贝·伦斯的设计主张完全相悖,他们主张直线,主张简单的几何造型,讲究黑白等中性色彩,并且开始了对机械化、批量化、工业化的形式进行探索。
(高靠背椅-马金托什)
那么问题来了,
这些地区的不同表现风格到底要不要归于“新艺术”这场运动?
其实严格来讲,“新艺术”运动这一称呼并不够规范,它所指涉的真实对象是百余年前在西方兴起的一种艺术设计思潮及艺术实践的总体风尚,它的范围并不局限于法国。
“新艺术”这一法文词汇仅仅是法国对于上述思潮和风尚的称呼,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对这同一种艺术风潮则有着不同的称呼,例如在奥地利“分离派”运动,在德国“青年风格”运动,意大利“自由风格”运动等等。
苏格兰格拉斯哥艺术学院
虽然各地的运动名称不同,但若从总体的、和历史的观点来看,并与19世纪前期和此前的西方艺术风格相比较,在各个国家发生的上述这一思潮和风尚又都同时体现了一个共性,那就是一个“新”字!
它们都是对当时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艺术形式和正统艺术风格的更新、扬弃乃至背离。
因此,在这一层意义上来笼统地以“新艺术”称呼它们,却也有其合理性。但是我们同时必须记住,在“新”这一共同特征下,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表现也有着诸多差异。
德国AEG公司电水壶-贝伦斯
在风格上,法国、比利时、西班牙更加倾向于艺术性,强调装饰的形式美感;苏格兰、德国、奥地利、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则倾向于实用美术,或抛弃了法国风格而走向了强调理性的结构和功能美的道路。
你可以理解为,在“新艺术”这场思潮下,各地的艺术家与设计家都在努力的做着各自的尝试和试验,而苏格兰、德国、奥地利等地更加靠近了现代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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